策劃,訪問:二犬十一咪 

文:阿蕭

載於出版書籍:動物權益誌,2013年

 

 

我們的身體裡有一條魚。

 

體內還有海葵、水母、果蠅等。各種魚類和無脊椎生物的基因歷史、細胞記憶,都記載於我們的手腕、肋骨、耳朵,以及身體其他部位。古生物學家從考古、基因、蛋白質及胚胎發生的研究中,發現人在胚胎早期,出現過魚類的鰓裂;人構成眼睛的分子與基因,是由果蠅、水母和蠕蟲衍生而來的;而讓人體得以成形的膠原蛋白,在海綿動物身上也有;人的四肢更是改編自魚類形成鰭的基因。甚或是,我們打嗝打個不停、嬰兒常見的疝氣,都源自人類的身體改裝自魚類所遺留下來的痕跡。

 

脊椎與無脊椎的鴻溝 

 

凝視自己的身體,追溯億萬年間的演化洪流,人類與各種生物血脈相連,源自同一共祖。貫徹達爾文(Charles Darwin's)的物種同源演化說,人類自我膨漲、階層化的「偉大的生命鏈」(great chain of being,即上層是哺乳類動物,更上面是人類,中層是有脊椎的兩棲類,最低層是無脊椎動物)已受到摧毀。取而代之是另一個世界,所有動物是由同一生命在漫長的時間歷程連繫著,有著無斷裂的延續性(Continuity)——不單是解剖或生理上的,也是行為和精神特質上的。

 

人類亦需仰賴各種生物來維持生態系統,海洋上的無脊椎生物,為地球過濾海水、分解廢物、回收利用營養成分,並構成食物鏈的重要組成部分,最終餵養著無數的人類。早在18世紀,哲學家提出物種平權的概念,「任何一個個體的價值,從宇宙的觀點來看,都不高於另一個個體的價值。」(Henry Sidgwick, 1707)

 

但當人類成為目前地球上力量最龐大的優勢種群(Dominate species),對生物的情感共感、同理心(Empathy for Animals),總在利益的前題下隱沒、取消。甚或在想法與行為上,仍持續相信脊椎和無脊椎動物間的巨大斷裂,比如抗拒無脊椎動物會感受疼痛(pain)或痛苦(suffering),或更深層地否定它們經驗生命的方式。

 

物種繁衍之封閉

 

一種生物性物種,代表一種活生生的歷史形式(拉丁文species的意思),是表現在許多個體上的一種血統延續,隱藏在基因密碼的代代相傳中。人類若破壞物種延續的生物之流,否定「物種經驗生命的方式」,在動物倫理學上介定為武斷且僅以人類為中心(Anthropocentrism)。

 

以「大埔龍尾泳灘工程」為例,龍尾灘對一般人來說,可能只是充滿泥濘污水的路邊石灘,以至在討論項目發展期間,大埔區區議員鄭俊平表示「不相信工程會將龍尾的所有海洋生物滅絕」。而二零零七年的龍尾灘環評報告內,亦錯誤評估泥灘上的生物數量及其生態價值。

 

事實上,這個二百米長的泥灘,已聚集三百二十多個珍貴物種,並非環評報告內的二十種。香港自然生態論壇成員在龍尾灘進行自發性長期考察研究,才發現當地儼然海洋之窗。(附錄一)龍尾灘屬於半閉式泥灘,該處鹹淡水帶的生境十分罕有,能讓需要這種生境的魚類及貝類棲息共生。其地表土壤亦多樣化,散佈潮間及淺水潮下帶的大量碎礁石群,吸引了大量近岸魚類聚居。礁石群同時亦是大量雙貝類、螺貝、管蟲、海鞘、海綿等無脊椎動物的安身立命之所,而經多年土壤沉積,形成潮澗一大片平緩軟底地帶,更讓海星代代繁衍。

 

在這平凡的海岸一隅,潮汐潮落之間,孕育出高生態的潮澗生物群,包括,雙斑砂虎魚、賴氏蜂巢蝦虎魚、星點多紀魨(Takifugu niphobles)、管海馬(Hippocampus kuda)、日本燕魟(Gymnura japonica),都在《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紅色名錄》中,級別各有不同。而目前名錄內共一千三百零六種海洋無脊椎動物,在被評估的物種中,約25%目前面臨滅絕的危險。當中以管海馬為瀕危級別,最受關注。

 

可是,這些小生物仍然不被重視和認知。如漁護署曾跟據舊有文獻,堅稱海馬是「中度常見」物種,然而「常見如泥蜢、紅鮋,實在無法跟海馬比較」。相反,香港自然生態論壇成員,在龍尾灘岸兩旁的溪流及去水渠,錄得五隻管海馬。海洋公園保育基金在香港水域進行的海馬普查,一年錄得一雄五雌共六隻黃海馬與三斑海馬(Hippocampus trimaculatus),比較兩者,可見瀕危物種在龍尾灘的密集程度,及瀕危物種的極為罕見。

 

再參考香港海岸生態最權威文獻之一的The Sea Shore Ecology Of Hong Kong(Brian Morton, John Morton),在「結尾:污染及保育」(Epilogue: Pollution and Conservation)中指出,香港擁有不少生物多樣化的海岸,要保育這些海岸,除了要控制各種污染之外,更需要制定有效的海岸保育計劃,將高生態價值的地區劃為「自然保育區」。

 

龍尾人工泳灘的落實興建,否定「物種經驗生命的方式」,亦未考慮本地海岸的生態價值。香港亦沒有「海洋生物保護條例」,現行第170章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中,受保護動物卻不包括魚類和海洋的無脊椎生物在內。(附錄四)「這條法例本是因應六、七十年代的香港作為漁港的情況而定。那個年代的人,主要以海作為糧倉,一年只有一次機會吃雞或鵝。但到今天,香港食物資源變得豐裕,同時海域的魚類物種日漸瀕危,十分諷刺地,在海上捕獲罕有鯨鯊也是不會犯法的,這是法例落後過時之處。」香港自然生態論壇成員李錦華說。

 

視海星為死物

 

一般海洋無脊椎動物、瀕臨絕種的動物,尚可有任何保障?聯合國大自然約章說明「每一種生命形式都是獨一無二,不管它對人類有無價值,都應獲得尊重。」另外,「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也肯定了「生物多樣性的內在價值」。

 

但面對與動物之間的關係,人類的道德思維往往異常轉折。在龍尾灘上,魚類與海洋無脊椎生物往往被賦予反覆無常的附加價值:一隻海馬或海星,在政府的考量中,是平衡「發展」的必然犧牲品;在民間生態保育人士和專家的認知下,是需被珍視、保護的瀕危物種;而在部分市民眼中,竟可成為供人「娛樂」、蹂躪和殘害的「死物」。

 

每逢周末假日,龍尾灘都有悚然心驚的恐怖景象。人事不知的小朋友,會在泥灘上鏟掘、捕捉小蟹游魚,甚至手執兩個掘蜆耙,揮耍亂舞。大人也向海星手起刀落,斬頭斬尾,一瞬間,腳下盡是甩頭斷臂、內贓暴現的海岸生物。不止,連鄰近公廁的洗手盆也是偏滿屍骸;更有人一心「滿桶而歸」,最後卻棄桶於巴士站,任由生物在路邊曝曬,自生自滅。

 

「娛樂」不可能是絕對自我中心的「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當娛樂是建築在其他生物的痛苦上時,更應該深思。「很多生物我們不能吃,也不能玩,又不好養。硬要拿回家,(生物)接著死掉,變相浪費了生命,簡直是反教材。」Derek說:他們經常在灘岸傾聽遊人對話,家長叮囑孩子把欣賞完的生物放回水中,有的聽話,有的反抗,堅持是自己的佔有物,「在孩子身上,已看到不同的人性。」

 

在動物倫理觀中,感知主義(有知覺、感受)確定生物在道德上的重要性。當大多數人認為脊椎動物能感覺疼痛,但在無脊椎動物的情況卻不這麼明顯,遂亦使人類無視無脊椎動物具有感受負面心理狀態(negative mental states)的能力,在一般對待行為和法例上均沒有加以重視或履行責任。

 

Can Invertebrates Suffer? Animal Welfare(2001)內提及,在沒有一種客觀或精準的儀器能完全量測出該個體的「痛苦指數」前,有幾個生理及行為上的證據是行為生物學家必須掌握的:

 

生理證據:

‧無脊椎動物在受傷後所造成防禦細胞與神經傳導流動及堆積的模式,與脊椎動物受創後的反應模式近似。(Stefano et al, 1998)

‧在扁型動物、軟體動物、環節動物、甲殼類及昆蟲身上發現具有止痛效果的腦啡(Enkephalin)及腦內啡(Endorphin)。(Fioito, 1986 )

‧無脊椎動物身上亦發現類鴉片先質的腦啡先質(proenkephalin)(Stefano et al, 1998),腦啡在此的功能是攻擊侵入的細菌以使免疫系統中的類鴉片呔能產生,也因生化及生理的反應推測,疼痛本身也可能是此反應的構成元素之一。

 

行為證據:

‧某些脊椎動物在遭受創傷後,會隱藏受傷的徵兆或表現出僵直的外觀,目的就是避免自己再度成為天敵的目標,此種無法看出疼痛的現象也極可能應用在無脊椎動物受傷時,為求生存而表現出的低度反應機制上。

‧當特定的刺激一開始與電擊共同給予動物時,許多的軟體動物及昆蟲會在電擊移除後仍對該刺激有縮回的反應,這與脊椎動物對電擊後的相關反應模式相當接近。

‧「自割」行為通常是為了身體部分被捕捉或受傷時,潛在傷害擴及全身而作的反應。

 

龍尾守護隊

 

回看龍尾灘的情況,該處人流高峰期高達二百人,更有旅行社舉辦「龍尾灘惜別團」,把一車車的旅客載到灘上,未有考慮該地的承受能力,更遑論給旅客提供正確的生態保育知識。喧囂的人潮,把生物嚇得心驚膽顫,慌忙逃竄。遊人來到未及細心欣賞,腳下已踏死不少生物。「我們每次來調查拍攝,來到都有一個守則,就是『no touch』。即使幾想拍攝到一個生物,只會靜靜地蹲在水中,等幾個小時,蹲到腳軟,才拍攝到一張清晰的照片回去。」香港自然生態論壇成員關祝文說。

 

2012年11月8日,「守護龍尾大聯盟」召集義工組成「龍尾守護隊」,每逢周末假日進行巡邏。守護隊義工約二十人,分為三更,上午十一時至下午五時工作。在當眼處貼出「觀生態,只可看,不動手,勿破壞」、「放過那些小生物,保護龍尾灘」、「守護龍尾,全賴有你」等告示。義工每人又手持「愛護海岸生物,眼看手勿動」紙牌,戴上臂章,呼籲遊人尊重生命,「睇下好啦,眼看手勿動。」

 

結果,許多遊人在勸籲後,都會把捕撈的生物放生大海。招振龍稱,「大聯盟」更開辦「龍尾學堂」,並以生態旅遊的標準為原則,一組人不會多於二十五人,課堂上介紹龍尾生態及保育的重要性、觀賞龍尾海岸生物須知及巡邏注意事項等。「大聯盟」更向旅行社提供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的《自然約章》,呼籲旅行社向團友灌輸海岸郊遊的正確知識。

「香港的虐畜事件日見嚴重,動物組一直在爭取成立動物警察。而守護隊作為民間的動物糾察,可算是動警的雛形。如遇上施暴者,你們會怎樣做? 」二犬問。

 

「我們會勸他將心比己,想想如果有人斬你隻手,你會點?不過,有時都會火火地,但會盡量克制,用幾句簡單說打發對方,不想為環境造成干擾。其實我們唯一的法律依據,是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附錄四),告戒觸犯法例的話,最高可判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但亦有遊人覺得『無王管』,執意對殘害生物,據為己有。其實人人都可以是龍尾生態守護隊,當到龍尾見到有遊人破壞生態,也可加以勸止。不單止在龍尾,在任何地方也可挺身而出,勸止不當行為。」招振龍說。

 

引述甘地的說話,「要看一個城市的文明,要看她如何待其他動物生命」在外地,即使擅自取走任何海洋生物也是不容許的。再易地而處,灘上的細小石礫及礁群,其實就是生物的棲息聚居處,即使稍稍移動幾毫米,牠們的家園也可能被摧毀。再看河流及暗渠所排出的淡水,看似混濁污糟穢,但那裡的生物就是清道夫,協助吃掉細菌和污染物質,也有履行公民責任。

 

無脊椎動物是維持自然生態不可缺少的一環。也是地球上數量最大、種類最多的生命群體,世界上80%的物種是由無脊椎動物構成的。在水生環境中,蝦、磷蝦、蟹足類、雙殼類、海綿和刺細胞動物等,在水體營養迴圈,甚至是去除污染物,都起著無可替代的作用。它們在進食過程中,過濾河水或海水中的懸浮物質和食物顆粒,除去可能導致水體生態系統失衡的泥沙、營養物質、藻類和細菌等。

 

對待動物的方式,或能放下「以人類為中心」,讓人與動物界線的藩籬逐漸縮短,轉化為共享世界的一份子。能屏棄習以為常的霸權,對自然崇敬亦悠然而生,生物也會退下防護線,讓你真正認識大自然的一池一石。

 

「見到一個個窿嗎?弱視的槍蝦負責不斷挖泥洞,觸鬚保持觸踫著大口犁突鰕虎魚,大口犁突鰕虎魚守在洞口,見到危險,便震動尾部通知槍蝦逃入洞中,自己亦尾隨而入,是一種『互利共生』現象。」關祝文說。大口犁突鰕虎魚(Big mouth goby Myersina macrostoma),是在灘上發現的香港魚類新紀錄。大自然是一本書,箇中知識和奧秘是無窮無盡,非天下間的科普書籍和文獻所能一一承載,要靠在地觀察,耐心閱讀,謙卑學習。

 

不合理的發展

 

龍尾灘位於吐露港的內灣位置,水流十分緩慢。污染物容易停滯在泳灘,較難擴散和稀釋。有實驗所揭發,龍尾灘的大腸桿菌含量驚人,水質為「極差」等級,每一千人落水後,將會有十五人有機會感染輕微疾病(例如紅疹),吐露港在過去也一直存在水體富營養化及紅潮頻密的情況。冬天不是游泳旺季;夏季天帶來的細菌和污染物,估計有14%的時段,水質『極差』需要封灘。 到底人與生物,誰更需要龍尾灘這個地方?

 

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一年期間,前臨時區域市政局建議在大埔龍尾發展泳灘,區議員黃碧嬌更曾表示,她早於二零零零年率先提出龍尾項目,原因是「當年無法於區內找到沙灘讓四歲兒子游『龍舟水』」。但在對海的馬鞍山,就有一個比較理想的海灘可供開放,只需增設一些配套設施便可,但那裡反而要進行填海工程。

 

一切發展考量的背後,是連串地產項目:地產商會德豐及發展商偉都集團於二零零八年至二零零九年,已經準備興建水療渡假酒店,總共提供四百六十七間房間,並設有會議設施、購物商店及一座婚禮教堂。長實集團亦看透商機,捐出十億元,在龍尾附近興建觀音像,現時已完工。還有,只要將大埔汀角一帶樓價推高,李嘉誠的鳳園洋房項目可以賺得盤滿砵滿。

 

未來,龍尾將被打造成水療酒店、購物商店及洋房項目林立的「香港芭堤雅」;過去六年,大埔汀角樓價已翻過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