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龍子維

在香港踏單車有很多不得不知道的「常識」──例如踏單車是休閒活動、騎行者只能夠在單車徑上踏單車、單車不應該跟車輛爭路、單車入港鐵應該要拆轆……猶記得在不久前的論壇,起動九龍東的專員談起啟德的規劃,大談bike-sharing有多好,但仍不忘補充一句(大意):「在香港市區踏單車比較麻煩,作為一種休閒活動,它只能發生在新界的單車徑中」。

在這樣的一個城市,在市民官員對單車角色和功能普遍認識不足的前提下,旅發局在上週末舉辦的單車節劣評如潮,也是自然而然的事──封路變成擾民、路線設計一團糟、連旅發局總幹事本人也栽了一個跟斗。

問題是為什麼辦一個單車節要如此大費周章?假如城市設計本身已經考慮到單車使用者的需要,對單車騎行者有足夠的保護,那麼我們根本不需要這樣的一個單車節,單車騎乘就成為城市生活的日常,而不是一年才有一次的節慶。

很多人,包括政府官員以至是主事城市設計的專業人士,都對香港市區的道路使用模式有一種執念:市區交通已經很繁忙,你怎樣還能夠倡議在市區設立單車徑呢?這不是讓原本已經很繁忙很擁擠的道路更不堪負荷嗎?

以現時的情形來說,是的。香港路面上有大約50萬輛的私家車,每年以4.6%的速率增長,但每年道路的增長率只有0.8%。假如我們擁抱興建更多馬路以追趕車輛增長的思維,由過去十年的數據可以推論,這根本是一個永遠不可取勝的「軍備競賽」。如何降低人對車輛、尤其是私家車的需求,才是解決道路擠塞的根本方向。

如果認為道路擠塞及開車文化很難改變的讀者,不妨理解一下美國紐約市在過去10年間建立騎行文化的努力。只用了六年的時間,就創造了50個的公共廣場、興建了564公里、有保護騎行者設施的獨立單車徑、引進了6000輛Citi Bike和330個可供停泊的單車站。難道說香港的開車文化,竟比美國紐約更難改變嗎?

行人單車車輛公平使用道路

無可否認,要在道路設計上更考慮到單車騎行者的需要,的確會使路面行車的空間減少。不過,我們是否會變成另一個薛國強,鼓吹改劃電車軌用途禁止電車行走的原因,是因為「電車佔用路面三分之一的空間」,於是就要廢除電車嗎?有正常思考推理能力的人,會知道有關理由是荒謬的,因為我們知道中區塞車的原因是私家車數量太多;同樣地,我們在考慮一個城市設計應不應該包含單車騎乘的元素,也應該去通盤考慮,找出一個讓行人、單車和車輛都能夠公平地使用道路的方案,而不是僅僅去考慮單車徑本身佔用了多少路面空間。

始終道路的使用者還是人,絕不能本末倒置,讓私家車,甚至是老闆車佔據大量的城市空間、主導了城市的設計。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不單單是口號,也不只是一堆冠冕堂皇的綠色建築和綠化概念,更應該包括市民生活的日常,改變就由我們每天都使用的道路開始。

節錄自鄒崇銘、黃英琦、梁志遠、龍子維編《重構香港:從庶民空間到社區更新》,香港:印象文字,2016年。